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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提交刊登《指导价格》的申请报告,同时还应附有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实)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说明书、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程 4、法定的产品质检机构对产品施行形式检验和抽样监督报告(复印件) 5、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文件 6、生产企业简介、广告宣传图册 7、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商、经销商施行产品销售的授权书 8、工程应用实例和用户使用意见 9、生产企业当季中报的建材产品市场价格及浮动幅度 10、我站材料格信息科要求的其他资料和材料样品。 二、办理《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条件: 1、必须是具备合法生产、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 2、所有建材产品及设备必须有产品标准作为依据 3、产品必须经质量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质量技术单位检验合格,持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 企业必须具备连续稳定产出产品的能力。 5、 有完善的和产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何体系,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必须符合质量认证要求 6、 产品应用技术成熟、完善、应用效果良好,价格合理,用户满意。 主管单位: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主办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负责人:罗峰、蔡士营 主编:蔡士营 执行副主编:陈炳荣 责任编辑:赵崇确 材价咨询电话:020-83630620 网址:www.gzgczj.com 本网站材料价格咨询电话:020-3846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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