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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南沙大道建设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沙大道鱼窝头跨线桥加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沙大道鱼窝头跨线桥加固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南沙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020-84631248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01号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先生、余先生 联系电话:13922301848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金碧华府DI栋二、三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鱼窝头地段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内容完成南沙大道鱼窝头跨线桥的维修加固。 工程规模:番禺区南沙大道鱼窝头跨线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为桥梁的梁、板裂缝封闭、新增钢桁梁、粘贴钢板及更换伸缩缝等。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总投资约180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工期:150个日历天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8 月 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投标人拟委派的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本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本省辖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并书面承诺如不能完成建造师执业注册将承担全部责任,可使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三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属外省进穗企业,须同时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经理证延期文件且在使用有效期内。 ①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证,和已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的回执或证明,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部、广东省建设厅网站公布的建造师注册名单之列.需提供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证,并提供完成初始注册的有关公告(公示)第一页,及显示相关项目负责人的名单页的打印件(含查询路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公示未显示专业则以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部、广东省建设厅公布的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名单之列,或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初审证明.提供有关公告(公示)第一页,及能显示相关项目负责人的名单页的打印件(含查询路径)或初审证明,并提供本人项目经理证,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公示未显示专业则以项目经理证书的专业为准。 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登记手续。资格审查时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各投标单位应自行检查本单位资料是否已录入市建委数据库,如已办妥登记手续而市建委数据库未能显示的,请及时与市建委沟通。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和C类);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附件三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主办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拟派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拟派施工管理架构所有人员2008年1月以来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上岗证、毕业证),原件核对;相关人员不能兼职。 1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15、投标报名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名且少于或等于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随机抽取2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 、其它说明: 1、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出席本工程的招标会和开标会,并必须在开始时间前到场,否则按自动放弃该次投标处理。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2、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摇珠会和答疑会,摇珠会和答疑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4、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投诉电话:84627282;(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南沙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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