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 070106500010764 号批准,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现对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复建安置房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复建安置房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0504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5267623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猎德村。 四、 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 1.1按照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和说明,承包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复建安置房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土建工程。包括土方回填、防水工程(地下室、厨厕及天面等)、混凝土结构、砖砌筑、人防工程,除二次装修外的装饰装修工程等; (2) 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通风与空调、防雷工程、消防工程等; (3) 施工总承包管理。即对发包人依法另行招标的其它专业分包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发包人依法另行招标的其它专业分包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安装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外水工程、外电工程、发电机安装及环保处理工程、白蚁防治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室外园林绿化工程等; (4) 其他零星工程。 2、招标规模: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复建安置房工程施工总承包位于珠江新城东南部(北临花城大道、南临临江大道中、西临猎德大桥、东临海清路),是大型住宅社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4万m2,总建筑面积约92万m2,其中地下室约23万m2。区域内将建有37栋高层住宅(包括2栋41层,1栋40层)以及社区会所等相关配套社区设施。 3、标段划分:共分8个标段,其中: 标段1(Ⅰ-1区):预计发包价约3.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12.96万 m2; 标段2(Ⅰ-2区):预计发包价约3.7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14.02万 m2; 标段3(Ⅱ-1区):预计发包价约1.8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7.00万 m2; 标段4(Ⅱ-2区):预计发包价约2.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8.99万 m2; 标段5(Ⅲ区): 预计发包价约2.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9.33万 m2; 标段6(Ⅴ-1区):预计发包价约2.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9.14万 m2; 标段7(Ⅴ-2区):预计发包价约5.1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21.90万 m2; 标段8(Ⅴ-3区):预计发包价约2.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8.93万 m2; 4、计划工期: (1)标段2(Ⅰ-2区)、标段4(Ⅱ-2区)总工期要求为1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4月1日。 (2)其余标段总工期要求为1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2月1日。 5、承包方式: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有关资料及说明,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按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对标段范围内其它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8 月 25 日---- 2008 年 8 月 26 日 上午:9:00 —— 11:30 下午:14:00 —— 16:00 。 1、标段1、2、7: 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对标段1、2、7申请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一旦申请报名就不能参与其他标段的申请报名。投标申请人对上述三个标段分别报名时只需申报一套项目管理班子,包括一个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下同)及其相关资料。 2、标段3~6、8: 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标段3~6、8中的三个标段申请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一旦申请报名就不能参与其他标段的申请报名。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一)标段1、2、7: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下同)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规定或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4年7月起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高度240米以上、或40层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上述业绩需提供所属业主有效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办公固定电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注:①关于关联公司业绩的规定:集团公司不得使用其下属公司的业绩,下属公司也不得使用其集团公司的业绩;②同类工程业绩不包括联合体业绩。);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自 2004年7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 年8月 26 日前2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有行贿罪的记录; 11、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 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 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覆盖房屋建筑工程内容)。 16、 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并须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17、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18、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至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须连续三年盈利)。 19、2005年至2007年有效的无欠税漏税证明(以完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
(二)标段3~6、8: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下同)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规定或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5年8月起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1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跨跨度36米以上、或高度120米以上、或28层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上述业绩需提供所属业主有效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办公固定电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注:①关于关联公司业绩的规定:集团公司不得使用其下属公司的业绩,下属公司也不得使用其集团公司的业绩;②同类工程业绩不包括联合体业绩。);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自2005年8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 年8月 26 日前2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有行贿罪的记录;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覆盖房屋建筑工程内容)。 16、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并须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17、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18、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至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须连续三年盈利)。 19、2005年至2007年有效的无欠税漏税证明(以完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如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则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按照附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择优排序,确定前12名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20名时,按照附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择优排序,选取前20名并从中摇珠产生12名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择优排序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十、 开评标顺序: 按标值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开标。若投标人在二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选其在标值大(标值以招标文件中投标限价为准)的一个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从而自动失去其他标段的中标机会。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一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报名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若需要举行摇珠会,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申请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 标 人: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8 月 19 日
|